2021月2月23日20时许,阳春市公安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:其在河西街道康富花园附近被两名驾驶着男装125摩托车的男子抢走戴在身上的一条价值2万多元的金链。
接报后,阳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,辖区河西派出所联合巡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第一时间向报案人黄某恒(男,28岁,春城人)了解具体发案经过,同时仔细查看现场及周围监控视频。经连夜大量的工作,办案民警发现,黄某恒并没有被抢。
民警未发现黄某恒被抢劫的蛛丝马迹,为何黄某恒却要报警称自己被抢走金项链呢?面对民警严厉的问话,黄某恒如实交代了其为了偿还几年前欠下的债务,将一条价值约2万元的金项链抵押卖掉后,因害怕被家人发现而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两名男子抢走金项链。
目前,黄某恒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处罚。